徐州租房提取公积指南(申请条件+材料)

来源:本地宝 时间:2023-05-16 17:21:36

申请条件

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

办理材料

(一)租住商品住房

1.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;

2.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;

3.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;

4.租赁年度内支付房租凭证(税务部门开具的租房发票);

5.户口簿;

6.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;

7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关系证明。

(二)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

1.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《房屋租赁合同(协议)》;

2.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;

3.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;

4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关系证明。

注: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,每年可申请一次,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,每月提取金额按最高800元计算,月租金额未超过800元的按实际月租金额提取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,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,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,在保证合同撤销前,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办理地点

徐州市建国西路85号泉山管理部

徐州市民祥路1号云龙管理部或各县(市)区管理部

办理时间

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30-17:30(夏季)14:00-17:30

办理流程

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营业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

联系电话:0516-123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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